墨西哥領土面積196.44萬平方公里,在拉美地區僅次于巴西與阿根廷,位居世界第14位。墨西哥是南美洲、北美洲陸路交通的必經之地,北鄰美國,南接危地馬拉和伯利茲,東接墨西哥灣和加勒比海,西臨太平洋和加利福尼亞灣。
墨西哥印歐混血人和印第安人占總人口的90%以上。全國共有62個印第安族、360種印第安語言。納瓦特爾族為最大的印第安族群,人數達244.6萬,占印第安人總數的23.9%;其次是瑪雅族。其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第一外語為英語。墨西哥88%的居民信奉天主教;5.2%信奉基督教新教。
礦產資源分布
墨西哥作為拉美經濟大國和世界重要的礦業生產國,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銀、鉍、螢石、天青石、鈣硅石、鎘、鉬、鉛、鋅、硅藻土、鹽、重晶石、氧化硅、石墨、石膏、金和銅產量均居世界前列。墨西哥資源產量情況如下:
1、石油和天然氣:油氣資源是墨西哥最重要的礦產資源,據墨西哥國家統計局統計,墨西哥原油可采儲量為255億桶,其中84.83億桶為證實儲量,76.78億桶為概算儲量,93.04億桶為可能儲量。天然氣可采儲量為279.5萬億立方英尺。從油氣資源的地區分布上來看,北部地區占40%,東北部海上地區占30%,西南部海上地區占17%,南部地區占13%。2018年墨西哥原油日均產量162.1萬桶,同比下降20%;出口265.1億美元,增長32.4%。天然氣日均產量48.76億立方英尺,下降3.9%;出口2799萬美元。
2、礦產品:墨西哥作為拉美經濟大國和世界重要的礦業生產國,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據墨國家統計局統計,墨銀、鉍、螢石、天青石、鈣硅石、鎘、鉬、鉛、鋅和銅產量均居世界前列。銅:2018年墨西哥銅產量47.56萬噸,下降0.6%,出口額25.2億美元,同比增長33.3%。墨西哥集團(GRUPO MEXICO)是墨西哥最大的銅礦企業,其最大的銅礦山位于北部索諾拉州的卡納內阿市(CANANEA)。
黃金:2018年墨西哥黃金產量8.9萬千克,下降24.7%。礦區分布在薩卡特卡斯州、圣路易斯波托西州、奇瓦瓦州等。
銀:墨西哥是世界上第一大產銀國,2018年產量380.8萬千克,下降10.9%。產區分布在薩卡特卡斯州、瓜納華托、圣路易斯波托西州、奇瓦瓦州。2018年墨西哥貴金屬(金、銀)出口額達到55.6億美元,增長1.86%。
鉛:墨西哥是世界主要鉛生產國之一,2018年產量14.1萬噸,下降17.7%,出口額10.2億美元,下降19.8%。鋅:2018年鋅產量40.7萬噸,下降2.2%,出口額9.4億美元,增長16.5%。墨西哥集團擁有墨西哥最大鋅礦,位于圣路易斯波托西州的CHARCAS。2019年3月加拿大“世界礦業投資吸引力排名”調查中,墨西哥在83個國家(地區)中位居第1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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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管理及政策
墨西哥經濟部是固體礦產的政府主管部門,其下屬的礦業協調總局負責礦權的授予工作。墨西哥能源部負責全國的油氣管理。
墨西哥現行的礦業法是1992年頒布的,并于該年的6月26日在聯邦政府公報上發表,1996年和2005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進行了修改。礦業法涉及礦產的勘探、開采和選冶等。礦法規定允許私人資本(包括外國資本)持有礦山企業100%的股權。放射性礦種、石油和天然氣除外,適用專門的法律,由政府壟斷經營,限制外資的參與。
墨西哥礦權主要有兩種
1.勘探特許權
勘探特許權的有效期6年,不可延期。特許權人依法享有從事礦產勘探權利。特許權人可以保留在勘查工作中獲得的礦產,但不可以將礦山投入生產過程。
在墨西哥要取得勘探特許權,首先應當向政府礦業管理部門提交勘探特許權申請書。通常為先申請先受理。如果同一時間對同一塊地有多份申請,就通過抽簽的方式決定選擇申請人。一個申請人對同一塊地可以提交多份申請書,所以當某塊地成為自由地塊時,常常會出現每個申請人都會提交幾百份甚至幾千份的申請書,為的是在抽簽時提高自己獲選的機率。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政府規定提交每份申請都必須繳納申請費,這樣申請人在使用多份申請的方法時就會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最初申請必須顯示礦地周界的位置,提交最初申請后,在60個工作日內必須提交專家準備的測量工作報告,但這些專家一定是經過國家礦業主管部門認可的。
有些地塊不適用于先申請先受理原則,例如取消了礦業儲備但還不是自由的地塊;海岸或海床地區的地塊。這些地塊是通過招投標程序授予礦業特許權的。
2.采礦特許權
如果勘探特許權人6年期滿后希望投入采礦生產工作,可以在6年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申請采礦特許權,礦法規定,在一份勘探特許權范圍內可申請多份采礦特許權。采礦特許權的有效期限為50年,可以延期一次,期限50年。
礦法規定了礦業特許權證持有人應履行的義務。特許權證持有人重要的義務就是在其礦地上完成最低工作量。開采特許權證可以通過費用支出或礦產品銷售額來證明。每年5月必須提交前一年工作量的報告。如果沒有完成最低工作量將會導致特許權的終止,并且不允許向政府付款來代替未完成的最低工作量。遲交報告也會導致特許權終止,除非特許權人在收到未履行通知書的60天內能夠證明他們的礦產品銷售總額至少等于最低投資需求量。礦業管理部門有權審核這些報告,視察礦地,核實最低工作量的完成情況。這種規定也有一個不利方面,就是某些礦業特許權人將重點放在呈交報告這一事宜上,而不是切實做好工作。
此外,礦業特許權證持有人必須依法繳納相關的稅費,每年1月和7月繳納;不繳納會導致礦業特許權的注銷。如果在收到未履行通知60天內繳清全部礦業稅費和罰金,也可避免特許權注銷。
投資環境分析
1.地理位置優越。墨西哥利用其東西環海、與全球最發達國家美國為鄰、連接南北美洲橋梁的地理特點,逐漸形成具有競爭力的經濟區位優勢。
2. 資源豐富。墨西哥自然資源豐富,擁有石油、天然氣、煤等能源資源;金和銀等貴金屬;鉛、銅、錳、銻、鎢、錫、鉍、汞等有色金屬,以及鈾、鐳、釷等稀有金屬,多種礦產品儲量和產量居世界前列。
3. 勞動力豐富。墨西哥勞動力資源充足,拉美第二人口大國的基礎和年輕化的人口結構為其充足而且低成本的勞動力供應提供保證;國內發達的教育體系和完備的職業培訓系統使其雇員成為高生產率的勞動提供者,適應市場開放的需要。
4. 市場潛力大。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區以來,墨西哥經濟表現出了穩健的發展勢頭,國內生產總值在拉美名列前茅。
5. 法律體系健全。墨西哥與投資相關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外國投資法》、《經濟競爭法》、《工業產權法》和《勞工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