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維位于非洲東南部,地形狹長,處于南緯9.8-17.5°,東經33-36°之間。北與坦桑尼亞接壤,東、南與莫桑比克交界,西與贊比亞為鄰。馬拉維總面積為11.8萬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積2.4萬平方公里,約占全國總面積的五分之一。
馬拉維的官方語言為英語和奇契瓦語,同時各民族亦有自己的語言。馬拉維約82%的居民信奉基督新教和天主教,13%的居民信奉伊斯蘭教,其余少數居民信奉原始宗教。
2007年12月28日,馬拉維與中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同時斷絕與臺灣保持了41年的“外交關系”。目前中馬兩國關系發(fā)展良好,雙邊經貿關系得到長足發(fā)展,雙邊貿易額在不斷攀升。
馬拉維礦產資源分布
馬拉維擁有較豐富的自然資源,擁有稀土、鈦礦砂、鋁礬土、鈾礦砂、金剛砂、黃鐵礦、石灰石、煤、石墨以及寶石、黃金和鉆石等多種礦藏。現已發(fā)現的礦產品有20多種,其中鈦礦砂、鋁礬土和鈾礦砂的儲量較為豐富,分別為15億噸、2.8億噸和240萬噸,稀土探明儲量逾3000萬噸,居非洲國家之首。2006年在北部探明了儲量為11600噸的高品質鈾礦,2010年由澳大利亞帕拉丁集團投資的卡耶里卡拉鈾礦全面投產,2014年受國際鈾價低迷影響,該礦停產維護至今,據稱將待鈾價全面回升后再考慮復產。由于馬拉維道路、電力等基礎設施欠發(fā)達,大多數礦產尚未得到開發(fā),僅有少量鈾礦、煤礦實現商業(yè)開采。
馬拉維礦業(yè)管理及政策
馬拉維現行的礦產法頒布于1981年。近年來,馬政府為了推動本國經濟發(fā)展,將農業(yè)和礦產業(yè)等產業(yè)列為優(yōu)先發(fā)展產業(yè),并按照國際上礦產業(yè)通行的做法,著手修訂現行的本國礦產法。新的礦產法將著重吸引私有業(yè)投資和現代先進技術,并將在礦產開發(fā)許可證發(fā)放等方面實行更加富有激勵性和靈活性的舉措,同時將更加注重對本國環(huán)境保護,以促進本國礦產業(yè)健康可持性發(fā)展。
馬拉維政府頒發(fā)的礦產許可證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勘測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勘測范圍一般不超過10萬平方公里,許可證持有人可以從事一些勘察測量和地表調查,但通常不允許鉆探。
二是獨家勘探許可證,初始期限為三年,勘探范圍在2500平方公里以內。如果許可證持有人的勘探前景十分看好,許可證有效期限還可再續(xù)延二年。
三是礦產開采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5年,但通常還可續(xù)延15年。一般來說,礦產開采許可證僅授予已通過環(huán)保評估的企業(yè)。
近年來,馬為了加速本國礦產業(yè)發(fā)展,放寬了對許可證發(fā)放的限制,并簡化了審批程序。據了解,2006年,馬共發(fā)放了60份勘測許可證,大部分用于寶石勘測開發(fā);15份獨家勘探許可證,主要用于鈾、重礦砂等礦產品勘探開發(fā);8份礦產開采許可證,主要用于煤炭等礦產品開采。
馬拉維相關稅收及優(yōu)惠政策
馬拉維稅種主要有7種,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直接稅包括公司稅、個人所得稅、資本收益稅、資產稅等。
(1)公司稅。本地公司的稅率為30%,外國公司的稅率為35%;
(2)個人所得稅為累進稅制。稅率為0-30%,工資收入20000克瓦查以下免征個人所得稅,25000-50000克瓦查征收15%的個人所得稅,50000克瓦查以上征收30%的個人所得稅;
(3)資本收益稅。個人或企業(yè)資產都需繳納資本收益稅,稅率參照個人或公司所得稅;
(4)資產稅。針對非本國居民的分配紅利征收資產稅,稅率為10%。
間接稅主要包括增值稅、進口關稅和消費稅。增值稅為16.5%,進口關稅和消費稅因商品不同,稅率各異。2012年初,馬拉維政府決定對商業(yè)銀行各項業(yè)務收費加征增值稅。
馬拉維投資前景分析
馬拉維自然資源比較豐富,具有一定的發(fā)展?jié)摿Α榱吮M快發(fā)展國家經濟,擺脫經濟困境,馬拉維政府近年來實行了一系列歡迎和鼓勵外國投資的政策,并取得一定成效。同時,馬拉維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比較落后,急需外國投資。